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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你不要走、早该走了 (第0页)

  “老伙计,难道我给你的待遇还不够好吗?你不要走!”

  夜深,酒馆后厨,地精科特的脸上满是哀求,开口挽留半身人厨师。

  半身人厨师的身高和地精老板差不多,两人拥抱了一下,厨师凑到他耳边解释了原因,最后还是毅然决然离开了。

  地精老板一脸失落来到大厅,朝著三个在收拾关门的酒保交代道:

  “明天找块粗麻布把餐牌盖上,只售卖酒水。”

  “老板,为什么啊?这几天生意不错啊。”

  三名酒保很是不解,科特解释半身人厨师家里有急事,要离开深水城回老家。

  “原来是没有厨子了啊,那就没办法了,重新招募可能还得好几天呢。”

  酒保们发出嘆息。

  一旁的格洛克眼神亮了起来。

  “亲爱的叔叔,你难道忘记了吗?我可是黑爪部落厨艺最好的地精。”

  格洛克毛遂自荐,科特用质疑的眼神看向他。

  “可是黑爪氏族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生吃啊。”

  “我可是只吃熟食的,你可要相信我,要不然让我来试一下。”

  在地精叔叔和酒保將信將疑的眼神中,格洛克十分自信,指著吧檯上方的餐牌说道隨便点。

  “我要一份燉牛肉。”

  “烤羊排,玉米蘑菇浓汤。”

  “蜂蜜酿鹿肉。”

  三人点完餐后,看著格洛克雄赳赳进了后厨。

  两名酒保继续收拾酒桌上的杂物,科特则是溜进了后厨。

  只见一道高大魁梧的身影站在炉灶前,粗壮的手臂十分灵敏,拿起菜刀切肉切菜行云流水。

  煎肉排的时候还能抽出时间煮浓汤和摆盘,动作看起来十分嫻熟。

  “我的亲侄子,没想到你还会这一手。”

  科特从对方的动作流畅度看出格洛克是真有厨艺在身的。

  “叔叔,去外面等著吧,很快就好了。”

  ……

  酒桌上,地精老板和两名酒保看著眼前煎烤得金黄的美味食物,热气裹挟著肉香直扑鼻腔,忍不住食指大动,用刀叉切割后,两下吹凉后就放进了嘴里咀嚼。

  “噢,我的天啊,味道比半身人厨子好得太多了。”

  “简直太美味了。”

  “这是我在深水城吃过最美味的煎羊排了,配料的香味完全渗入了肉里。”

  三人讚不绝口,狼吞虎咽吃著食物,那吃相都把格洛克看饿了。

  格洛克面露得意,同时看到了新的系统提示。

  你领悟了厨艺+2】

  才+2吗?是因为只做了三份的原因吗?』

  別的不说,对於自己的厨艺格洛克还是很自信的,独自生活二十年,烹飪美食是为数不多的爱好了。

  很快三人就吃完了食物,地精老板思考过后缓缓开口: